头条资讯

发布投稿
客服热线
广告

【恩施日报】咸丰县人民法院活龙坪人民法庭助离异女子获得承包地补偿款

2025-08-11 07:58:35

来源:咸丰新闻网   作者:叶莉

阅读:1

评论:0

举报

本报讯 (通讯员陈趎、张巍)近日,咸丰县人民法院活龙坪法庭调解了一起夫妻离婚后产生的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成功为女子讨回应得的征地款,依法保障了离异妇女邱某的合法权益。

1989年,邱某和黄某结婚,其间生育二女。2018年,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时,黄某作为家庭成员代表与村委会签订《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其中登记的承包权利人包含一家四口。2022年,黄某和邱某协议离婚,离婚之后并未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进行确认。今年,因相关项目建设,需要征收其承包经营土地,共计补偿11.7万余元。邱某得知后,要求黄某支付征收补偿款的四分之一,黄某以“与邱某已经离婚”为由,拒绝分配土地征收补偿款。

多次协商无果,邱某遂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分割所征地块的征地补偿款。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意识到,这起纠纷的背后,是农村“离婚妇女不分地”的陈规陋习与法律规定的碰撞。

“不能只解一案,要彻底打破旧观念!”承办法官决定用“调解先行、普法跟进”的方式,既解纠纷,更播下法治的种子。

“我们早就离婚了,地跟你没关系了,要土地回娘家要去!”调解室内,黄某情绪激动,对要求分割征地款的事十分抵触。

“承包合同上有我名字,就有我的一份补偿!”邱某据理力争。

为防止双方继续争吵,承办法官决定单独与黄某沟通,对其进行劝导。

“虽然你们已经离婚,但两个女儿看着你们闹矛盾,心里能好受吗?”法官一方面从情感角度出发说情理,另一方面从法条案例角度出发说法理,将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规定,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对黄某进行讲解,并以法庭办理的其他相关生效案例举例讲解。经过法官耐心调解,黄某最终同意将邱某应得部分转至其银行卡内。

案件虽结,普法不止。考虑到征地涉及多个村组,类似纠纷可能潜藏,活龙坪法庭迅速将此案与其他涉土地妇女权益案例汇编成普法手册,法官带着手册走进田间地头,全方位开展一次农村涉土地妇女权益保护的普法宣传。

恩施日报2025年8月7日第A06版:社会民生


关键词:

人已打赏

      ×

      打赏支持

      打赏金额 ¥
      • 1元
      • 2元
      • 5元
      • 10元
      • 20元
      • 50元

      选择支付方式:

      打赏记录
      ×

      精彩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

      共0条评论
      加载更多

      打赏成功!

      感谢您的支持~

      打赏支持 喜欢就打赏支持一下小编吧~

      打赏金额¥{{ds_num}}
      打赏最多不超过100元,打赏须知

      收银台

      订单总价¥0.00

      剩余支付时间:000000

      手机扫码支付

      使用支付宝、微信扫码支付

      其他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