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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忠堡镇烟站征地项目新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资金公示

2025-06-30 12:45:28

来源:咸丰新闻网   作者:叶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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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恩施州人社发[2015]101号)规定,经审核,以下村民符合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款,现公示如下,公示期从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27日止,公示期内,欢迎群众举报不实情况,举报电话:0718-6831381,联系人:毛廷杰。

序号

姓名

性别

补偿资金测算

批准征地时年龄(周岁)

计算补偿资金基数(元)

年龄对应补偿系数(100%-56%)

享受养老保险补偿资金(元)

1

祝仕华

57

34860.00 

97%

33814.20 

2

廖菊香

55

34860.00 

95%

33117.00 

3

祝蓉

30

34860.00 

70%

24402.00 

4

宋昌卜

74

34860.00 

100%

34860.00 

5

龚金兰

71

34860.00 

100%

34860.00 

6

宋东华

50

34860.00 

90%

31374.00 

7

宋世发

44

34860.00 

84%

29282.40 

8

胡训柳

50

34860.00 

90%

31374.00 

9

向春艳

40

34860.00 

80%

27888.00 

10

宋婉婷

18

34860.00 

58%

20218.80 

合计

301190.40 

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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