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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预公告

2025-06-30 12:43:25

来源:咸丰新闻网   作者:咸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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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北省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对朝阳寺镇水井槽村集体土地实施征收,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位置及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朝阳寺镇水井槽村四组、七组,共两个地块,地块一东至水井槽村四组到户公路、南至水井槽村四组集体土地、西至水井槽村四组集体土地、北至水井槽村四组集体土地;地块二东至水井槽村七组到户公路、南至水井槽村七组集体土地、西至水井槽村七组山林陡崖、北至353国道朝阳段。

土地权属:朝阳寺镇水井槽村。

二、征收土地用途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符合咸丰县建设发展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届满之日起,朝阳寺镇人民政府将组织专班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进行调查,并对土地现状进行影像锁定,涉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并对调查结果予以确认。

四、其他事项

1.本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办理拟征地范围内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等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2.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朝阳寺镇水井槽村村民委员会予以张贴发布,并在咸丰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3.本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咸丰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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