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县)提名城市创建,优化县城区建材家居市场功能布局,整治城区内无证经营,占道经营等乱象,改变城区内现有建材家居行业市场“小、散、乱”现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县城区建材家居行业实施划行归市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引领、依法依规、联动共管”的原则,对县城区内建材家居行业实行统一规划布局,实施划行归市管理。
二、引导在县城区内从事建材家居行业的相关企业和商户按通告要求进入咸丰县高铁新城控制性规划范围内生产、经营。
三、从事建材家居行业的市场主体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消防及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等规定,严禁出现无证经营、占道经营、违章搭建、乱停乱放等行为。若发现上述行为,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将依法处理。
四、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为相关企业和商户提供政策咨询、宣传解释、帮办代办等服务,有序引导入驻专业市场,稳步推进划行归市工作。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将严格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咸丰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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